一个职工在一私立学校工作8年,合同将于2009年7月30日期满,7月5日学期工作结束进入暑假,这时单位口头通知不续签。另外,单位存在未办社保、克扣工资情形。 由于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没有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 那么,职工在7月10日申请仲裁,以单位“未办社保、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从02年开始供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原先负责企业其中1条生产线的工程技术管理,管理着7个技术员。在今年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企业进行人员收编,把我负责的事务安排给另一位管理者,我则闲置在一边,既不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又不按劳动法进行补偿辞退。我的薪资待遇也没有变。劳动合同要到2011年才到期。目前这种
新开的公司 员工都还没签劳动合同 老板说公司事不多 要给员工放长假 又不给相应经济补偿怎么办
谢谢律师.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样:从8月份筹备公司到现在,员工都是陆续进厂上班的,时间不一,到现在都还没签订劳动合同.眼下老板说工厂事不多,要给几个部门的所有员工放假至年后再上班,又不提补偿的事情.我们都怀怀疑老板是想变相解除劳动关系,不知道该怎样去走这些程序,去劳动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吗?
请问律师:在公司工作超过10年,现在劳动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谢谢!
我于99年进入一家合资公司,现在已经工作11年了,目前合同到期(上面写的是到期自动终止),请问终止合同后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补偿?谢谢。 合同不是一次性签的,以前都是每年签一次,最后一次一下签了3年。
我所在的公司要把我外派到其他公司,我要求派到离家近一点的分公司,但公司拒绝了,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是2006年8月29日入职,2008.7.27--2010.2.28签订第一次劳动合同,20103.1--2012.2.29签订第二次劳动合同,我的月平均工资是3400(税后)左右,公司说给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觉得不合理,想咨询下,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我在的这个厂,快倒闭了,目前没事干了,但一直拖着我们,底薪他说给的,但企图这样让一些老员工自动离职,以便达到不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请问律师,这样我们员工应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想求助于劳动部门,但觉得可能不行,因为他给底薪的,就想立即给我们结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不知怎么做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公司无故解雇员工,并要求员工将工作交接妥当后,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赔偿,这样合法吗
在公司工作8个月被公司解雇了,当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时,公司只给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要求把工作交接清楚后才能得到赔偿,这样的说法合理吗?合同还未到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