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今年7月份和他们公司正式签了合同,为期一年。今天(11月21日)公司以其业务少为理由突然将其辞退。现在想知道:1,公司的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规定?2,如违反,公司是否需要向其支付违约金?3,对于违约金的数额,是否有相关规定约束?谢谢!!!
08年4月签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12月17日突然告知被辞退,请问按新劳动法规定公司应支付多少违约金?
我另外工资已拖欠三个半月之久,所承诺的交四金也未见到账,我可以就这点再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吗?应该找当地的哪些机关部门投诉? 另外公司否认未按时交纳保险金,可以到哪些部门可以查询自己的保险金确定是否交纳?
我是一名大学生,今年一月份我从别人手里租下了学校附近一家旅店20个月的经营权,经营权转让费以及房租加起来一共五万二千元,我接手时首付了两万,以后的分期付款,但是现在房东家在我的旅店前也开起了旅店。我这里的生意没法做了,为了避免亏的更多,我想单方面终止和转让方的合同,但是不知道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希望您
我于2007年毕业,同年8月和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当时公司向我学校交了20000元的培养费(这是由于我学校的性质比较特殊所致,并非定向培养)。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明确规定:服务期为6年(含见习期),如违约,违约金23000元。在工作期间,领了3000元的安家费,报销了5000元的证书费用。 现在我已经工作快2年了,由于
十几天前新购期房一套总价63万,已付定金(2万)及首付共19万,签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尚未拿到,贷款合同也未批下来),现在因离婚纠纷想退房,请问正常情况下我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给开发商?签合同时没看清合同上写的具体违约约定。
公司在无培训前提下对我提出如果我主动离职需支付公司违约金合法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提前离职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我刚毕业,在公司做会计,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超过3个月了),公司还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已经提出转正申请了,公司经理说与财务人员的合同要加一条,提出要与我签定3年合同,规定,如果我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不低于两个月薪资的违约金。根据2008年新劳动法的规定,如果
我是搞建筑设计行业的,08年毕业时与公司签订了一分三年的合同,但由于上班路途太远及公司总是强行要求加班,身体吃不消,在今年8月份递交了辞职申请,之后的一个月也很好的完成了交接工作,最后在结算上半年奖金的时候,公司索要违约金五千,领导说这条是公司定制的,我的辞职对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当时我也签了合同,所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时间三年,双方若违约辞退或辞职支付对方六万元人民币;同时,合同中有一条:合同与劳动法律法规不同的,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我知道,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都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可以不支付;但法律上只说了劳动者一方可以这样,那么反过来,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辞退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