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赵某认识,06年,我的房子委托赵某出售,他说其母要买此房,与其母签了协议书,给了7万元,可是,协议中写到;房款已付清,赵某称余款由他负责給付,迟迟未得到余款,向他追要未果,后来他将房产证拿回,说没有钱把房卖了吧!于是我将房子出售,将7万元还与赵某,他本人给写的收条,按的手印!称全部房款已收回,今后有任何房产纠纷与我无关。我向其索要协议书,他说撕掉了,房产证已给你你就放心吧!6年后,其母将我诉至法院,要求退回房款和违约金10万。法院追加赵某为第三人,赵某否认写过收条,经司法鉴定却是他本人所写,手印也是他本人的手印,有鉴定书为证!后经法院判决我赔其母房款及其违约金8万,法院要求我完成违约责任后,经济损失另行向赵某追偿。请问王律师;下步我怎么办?是上诉还是直接起诉赵某???在法庭上,赵某与其母均称没有代理关系,即没关系为何收我的房款,他们的行为是否为诈骗?感谢王律师指点迷津!!!
本人于2011年5月,购买一套民房,共计17、5万,一次付清,并一直入住至今,买卖合同协议齐全,有中证人。 房子原所有者马父已去世,其有子女5人,四女均已出嫁,房产交易是与其儿子马某进行的,农村均无房产证,马某就将土地使用证交予我,不过一直没有过户。现房产增值,马某反悔,多次到我家中来闹。 近期集结
两个人结婚了然后一个人(比如老公)买了房子(妻子不知情),时间大概在10几年前不久因为资金问题,又将房子给卖了这里卖房子的合同没有老婆的签名因为现在买房子的人过来告了,要求我们要将房产证转户给他们,这个情况在法庭上我们现在有胜算不?当时的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我于去年卖了一套还未下产权的二手房,合同(三方)及公证书(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签定于2011年1月,并约定我在12年2月前过户给买方,由于他在11年6月已搬进去住了,我让他补我5000元房租,合同上没说我不能收他房租,再过户给他,他现在告诉我要起诉我,并赔偿我违约的违约金,我的这5000元能得到法庭支持吗?我能胜
05年张某找我妹妹从银行贷款15万元,因为当时妹妹和他认识,所以贷款人名字写的是张某的,抵押的房产手续是妹妹的。后张某一直无力偿还,妹妹追着他要他还贷款,他就将自己的一处门脸房的房产证,户口,身份证等,交给了妹妹,说要是一年内还不上贷款,房子就交给妹妹处理。(口头协议,没字据)后张某一直迟迟未还钱,09年
我有个房产纠纷需要咨询一下,20年12月我将一套房产(期房)通过中介卖给对方,价格55.5万元,当时对方付了23万元,合同中约定,待三证办出后付清余款,如果一方违约,将按房子总价的15%付违约金,如今,三证在3月初办出,我通过中介要求对方付款,对方答案在四月初付清余款,但如今又说付不出钱。我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他
想咨询下 房产买卖之类的问题 我现在正购一套房 房地产分两期两栋楼盘 去年在一期的时候定的房 后来改为定二期的房 ,说是跟一期同时交房,但是现在才建完。定金已经交了 后来通知签订合同由于有事在身没能签订合同 说改时间再签 一直在等通知,今年年初一直没等到通知。听说其他业主已经入住了 就自己去问为什么没
本人在去年八月份在广东珠海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一手住房,本人买这套房子的原因是因为中介方包办粤港两地车牌,但是开发商的认购合同没有提到可以办理粤港两地车牌,4月18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正式发文,停办粤港两地车牌。现在本人买的那套房子还没出房产证,钱已经交了70%。成交前中介给我写了承诺书,但是只有承诺
本人父亲为家乡所在镇上的供销社(原称合作社)一名停薪留职的职工。约七八年前,当时的供销社领导决定将属供销社所有的旅社出卖。此旅社自90年起为我家承包经营,我们全家人居住其中,占地面积约400多平米,建两层砖木结构房。拟出卖时房屋已残破,基本无营业收入,协议价为4.3万。当时不仅此旅社,镇上的许多原属供销社的
买房子时没有进行房产证过后(未满5年),后卖给别人,与对方签定合同,以16万元卖出,先付14万,在5年后进行房产证过户后附剩下的2万元,5年过去,在进行房产证过户时发现,开发商拖欠国家税务,整栋大楼都都没办法进行过户。在这种状况下,合同无法进行,我该怎么办,如何能拿回剩余的款项,或取消交易退回14万元!
本人买了2套房子是私人建筑的,已经有4年了当初他们还在建的时候就已经付了钱了,这栋房子是两个人合伙建的《A和B》,第一次付20万的时候是给A的,第二次付10万块钱的时候B当时不在 ,然后A当面打了个电话给B说又收了10万块钱,现在他们两个合伙人闹矛盾说是后面的10万块钱B一分钱都没拿到,然后B现在压了一套房子不给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