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纠纷 您好,我于去年卖了一套还未下产权的二手房,合同(三方)及公证书(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签定于2011年1月,并约定我在12年2月前过户给买方,由于他在11年6月已搬进去住了,我让他补我5000元房租,合同上没说我不能收他房租,再过户给他,他现在告诉我要起诉我,并赔偿我违约的违约金,我的这5000元能得到法庭支持吗?我能胜诉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丁妹儿(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2-03-18 22:51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