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单位既未买社保又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能否主张经济赔偿?
我是07年进入公司的,进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合同期,合同到期日是09年3月31日,如果单位不跟我续签,是否应该有经济赔偿呢?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单位11月5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出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但是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情况是这样的: 1、部门主管通知我明天起不要上班,我第二天也没去,公司以旷工5天为由于11月5日给我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自11月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11月5日起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失效,我认为既然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本人没有义务进行离职交接! 2、主管已口头通知我离职,现在申请劳动仲裁,主管负认,说我自己旷工,
劳动合同更新,员工不肯续签,如果即刻离职是否要对公司作出经济赔偿?
2008年12月初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说要对合同更新,新合同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但是公司给出的工资不涨反减,员工不同意续签,如果要即刻离职,是否需要对公司做出经济赔偿?
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进厂一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保险),1年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然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离职时,劳动者能不能得到经济赔偿?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我2010年元月进入一家公司,未违反任何管理规定,但公司于11月15日找到我,要我自动离职,请问公司做法是否妥当,我是否可以得到相应赔偿
我是06年毕业的学生,我们单位在05年的下半年把我们一批学生招进去的。合同是1年或2年一签的,现在2010年12月31号合同就到期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已经通知了,不知道该有什么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