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口角,发生争执,一方回屋取了道具和对方打起来。结果导致对方一人失血过多死亡。被告人共四名,其中三人拿刀,有一人失手过重砍中受害人腿部,造成大动脉失血过多,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无仇,老板指示拿刀动手,结果失手过重。请问,失手过重致人死亡的那名被告,将会以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处还是以过失罪判处。
1、根本没打算杀人,纯粹给点教训,失手造成对方重伤死亡,没有在预料之中。为何不能是过失致人死亡呢?
2、如果一定要以故意伤害罪量刑,请问能知道量刑将会是多少年呢?
A给朋友B的一个亲戚C在A的另外一个朋友D借钱(有借条),C说一月内还D,C借后就失去联系,过了几个月后,B带A到C的家里去找,路上B碰到两个闲逛的朋友E和F开着车,B就叫E、F开着车拉着A、B四人一起去C家,C见到四人后惊了一下后就招抚四人座,B就问C你借的钱怎么不还,C说了些没还的理由,A不同意,要C立刻还钱,此时C的妻
2009后9月29日晚11时许,湖南省南县南洲镇鲁兵、刘振邀约十余人携带6根钢管,分乘3台的士,将骑摩托车从南洲镇回家的被害人追赶至乌咀 北洋桥处暴雨般拳打脚踢。随后,刘振一伙再将被害人挟持至南洲镇石矶头持钢管进行殴打。之后,刘振一伙再将被害人挟持至石矶头堤下藕池河边,再次持钢管对跪地求饶的被害人进行残酷毒打,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
我家是农村的,在村里承包温室大棚。前面的大棚后墙倒塌占用了我家土地。因土地被占用导致我们家的大棚无法安装冬天保温设备。我父亲去和前院邻居理论,要求其尽快清理。最后双方因口角发生打架事件。但双反都没有什么事。后经过村委及公安机关协调,要求对方2日内清理后墙倒塌物。第二日对方无清理意向。我父亲在次找其理
本村4人(2男子为35岁,2女为60左右)因父亲的公事,早上8点多到我家损毁房屋,殴打伤害我母亲(56岁)头部、胸部,殴打后出现头晕、胸痛等症状,经医院抢救,2日后因高血压致脑溢血死亡,法医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脑出血,纠纷及轻微外伤是其死亡的诱因”,凶犯行凶后无认错和自首表现,母亲与他们之前也无口角纠纷,对
项目经理打死农民工是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急急急急!! ! !
王某是某工地的小包工头,谢某是项目部经理。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王某用皮卡车运送工人上下班,谢某以安全为由收走皮卡车,经过几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某在签订退出协议后提出要回皮卡车钥匙,钥匙拿到手后在王某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谢某两拳击打头面部,一脚将受害人王某踹出门外当场小便失禁王某倒地,经抢救无效认定死亡。后
夜2:00我弟在ktv门口接他在ktv上班的女朋友,罪犯《与我弟弟认识,有过过节,但没有证据》当我弟弟面向我弟弟车上撒尿,七人打我弟弟80多秒,打倒在地后用30多公分刀在左臀捅入腹腔后,罪犯车辆疾驰而来,其中五人继续殴打20多秒,送医院后因腹腔动脉刺断失血过多死亡。全过程被视频监控录下。全过程我弟弟一直被打无打人
我一个朋友被别人敲诈 他打电话给我 我叫他和他父母讲或者报警 后来我和几个朋友去找他 在这个过程中 有人带了刀过去 后来在他家附近看到那帮敲诈的人 他们就动手 我还叫他们不要动手 他们没听我的 我就回车子了 后来公安找我 给我录了口供 但是我取保出来了 取保的手续不是正式的 我想知道我这个情况属于什么 是故意犯罪还
追问: 材料是大概这样写的:2010.9.1李某的女朋友夏某在出租房卖淫时因嫖资问题和何某发生纠纷,李某知道后打电话纠集程某高某等7人,程某等人都已依法判刑,何某因右下肺血充导致休克,身上还有多处砍伤,铁棍击伤。当时李某不在场。知道人死后就跑掉了。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李某,不知道能否以过失杀人定罪量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