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已获批准,但公司又要求提前离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于2011年2月10日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12年6月初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离职日期为6月30日,于6月13日获部门经理批复准于6月30日离职,且董事长助理也于18日签字确认。 我于12年6月18日问公司高层:离职时是否给1年零142天的工作期间的年休假?公司回复只给2011年2月10日到2012年2月9日的年休假,并说我今年没有做满1年所以不给年休假,我当时就有回复说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求高层看看,高层回复说她知道,但是公司是这样规定的(公司《员工手册》上也没有规定,只是高层内部开会时决定的,并没有经过全休员工同意),所以不给。我当场就回说公司做这种规定没有经过全公司的同意, 且不合法,我要得到我应得的,不管公司怎么自行规定。19号上午公司就要求我上班到21号止,于22号离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公司很多地方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要离职向公司提出了并且以书面的形式递交了离职申请,提前一个月日期是到下个月二十五号,但由于公司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便提前要我离职。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又该怎样维权。公司是否要对我作出一定的赔偿呢?
我的合同上是有规定如果解除劳动合同 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我的奖金和业务提成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出来 是合同期满了全部结清,如果我不续签,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如果单位提前让我走(没到合同期),那我的奖金和剩余的提成还能拿到吗 ? 单位这样做是不是侵犯我的权益了
与公司签的避税合同1280,谈好年薪7万,现在工作5个月公司以我失职炒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3个月,刚工作五个月公司说我严重失职要炒我,当时签的是避税合同1280,但是谈好年薪是7万,期间因为工资发放看不明白我还问过人事主任,主任说:你放心,说好7万就7万不会少的!现在按7万平均5800每月算,公司还应补我工资1万2,然后他说不给我了,只给我一个月工资3500作为赔偿,说我造成公司
是这样的,本人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是两个月。在这里工作差三天就满两个月了。当初公司招我进来的原因是因为想扩张,再建一个厂区,然后把我调配过去,结果现在厂区建不成了……而且我们部门也不需要那么多人员,他们找过我让我换岗,但我不感兴趣,我想也没有人愿意做自己不喜欢做的工作,我只想好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另要求提前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计算
由于最近不景气,有一部分人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情况下,要求协议离职,所以赔偿方法是n+1; 我的情况是我的合同是要到2012年4月25日,3月20日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由于组织已经变更,我目前已无具体事务处理;所以公司的意思是可以3月20日后可以离职公司3月21日发给我通知书,通知书的离职日期是4月25日),但按目前情形是
休产假公司不给交保险和不发产假工资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哪些具体手续
本人是2011年11月1日进入公司,试用期3个月,3个月以后公司给予交社会保险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人在2012年1月份怀孕,10月份预产期,但是公司告知产假期间公司不给我交保险及没有产假工资,请问下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到那个部门去投诉及需要些什么具体的资料和证据,请帮忙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您好: 我是一名上海台资企业员工,工作快三年了。年前提出辞职时,公司同意让我在家办公,说想来公司上班随时可以,不来在家办公也可以。现在知道我怀孕了,说我能力不够,让我自动离职,我不同意。后来说让我回上海公司办公,我也没同意,当时答应的可以在家办公。我现在在山东,回上海没人照顾。现在就什么工作不给
离职已获批准,但公司又要求提前离职,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于2011年2月10日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6月初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离职日期为6月30日,于6月13日获部门经理批复准于6月30日离职,且董事长助理也于18日签字确认。 我于12年6月18日问公司高层:离职时是否给1年零142天的工作期间的年休假?公司回复只给2011年2月10日到2012年2月9日的年休假,并说我今年没有做满1年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