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段某,男,中学生,差一天满 16 岁。 2005 年 3 月的某一天,段某向同班女同学田某传递纸条,要求建立“特殊的关系”,但遭到田某的拒绝,段某因此怀恨在心,决定报复。当天中午,吃过午饭,段某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藏在书包里,而后守候在田某上学必经的一个十字路口。当田某经过时,段某摸出菜刀,朝田某脸部砍去,田某急忙躲闪并用手遮挡,但右耳软骨被砍列,左手拇指也被砍伤。经送往医院治疗,田某住院两周后痊愈出院。后又经法医鉴定田某受的是轻伤。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原因是被告人对被害人的女朋友(被害人的女朋友以前是被告人的女朋友)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被害人非常生气,便打电话给被告人,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在电话中,被害人说要找被告人唠唠,据被害人说没有打仗的意思,双方约定在一个地点见面。当时被害人与朋友正要在这个地点吃饭,被
一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便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唠唠。(争吵原因:被害人的现任女朋友是被告人以前的女朋友,被告人就给被害人的女朋友打电话说让被害人出门小心点,要灭了他。被害人知道后非常生气,便给被告人打电话,双方因此在电话中争吵起来)。据被害人说唠唠没有打仗的意思。之后,被害人与朋友打算在
但是通过法院解决对方也同意谅解,只是和解书上没有弟的签名,弟现在在逃,弟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事情已经得到法院的解决,对方也表示谅解了,为什么公安机关还要网上通缉弟。难道兄弟不能做为一个主体了却这事吗?谢谢!
我被人打成轻伤,右胳膊骨折,被告人除了刑事部分外,民事部分应赔偿哪些款项??大概能赔多少??有没有地方标准?、我是河北沧州的
未成年人在学校和他人打别架使他人伤害致死,应该怎么赔偿和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我的儿子今年15周岁,在学校上间操时与高年级的同学不小心互相碰了一下肩膀,当时我儿子说了一声对不起,对方也没有说什么。到了下午第一节课下课时,对方和他的5个同学到我儿子班级找他打架,我儿子可能出于害怕被打的心里,拿了一把卡簧刀,(刀的来源是因为在开学的头一周的周五,在学校的校门口让3个校外的人,用刀携持
同事一起喝酒,几个同事之间产生点误会后,我劝架时被其中一人认为成欺负他,而后他叫来朋友殴打我,然后我拿出裤兜里面的工具刀自卫造成他朋友前胸缝14针,我想请问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他朋友受的伤算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 是他在继续上前殴打我时,我误伤的他对方要求赔偿过高,造成他轻伤后,我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我一朋友已婚到丈人家叫其老婆回家。他老婆不回,抱孩子进房间,朋友推门门的玻璃砸到他妻子腿上。已经为其医治,现已正常。问是否应该付刑事责任。是误伤,还第一时间打120过来.问假设现在男方因为感情不和要提出离婚,可是又担心女方是否可以根据这一伤害告他,要求索赔?可以成立吗?
我一朋友已婚到丈人家叫其老婆回家。他老婆不回,抱孩子进房间,朋友推门门的玻璃砸到他妻子腿上。已经为其医治,现已正常。问是否应该付刑事责任。是误伤,还第一时间打120过来.问假设现在男方因为感情不和要提出离婚,可是又担心女方是否可以根据这一伤害告他,要求索赔?可以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