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两人都出钱买房,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后来离婚了,女方付了钱给男方,房子判给了女方,并有离婚协议做证明.现在女方要卖房,过户时房管局说要男方签字,这合理吗?如果男方不同意签字或是找不到男方怎么办?因为是外地偏远地区的,一离婚就离开这里了,请大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你好,老公有套房产,是人才引进时分到的,当时协议服务满十年,无偿过户到我们名下,至2010年,服务期限以满,但一直未能过户,因该房产经过十年后,涉及资产增值,如何缴纳税收一直无定论,我该如何维权?
我与前夫离婚已有半年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房产归我,我前夫有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他到现在都不愿意去办理,请问如何处理?
我一家三人和父母住在一起,父亲已过世,母亲健在。房产证上只有我父亲一人名字。我现在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让老母亲和我一家三人居住的好一点,准备将老房子置换,但无法买卖房子。听说,如要买卖房子,需将老房子房产证上我父亲的名字更换,但我不知,将老房子的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合算,还是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合算?毕
04年抵押给银行1700平米土地,上有房子14间,银行卖给了别人,折合人民币29万,当时没写过户协议,现在买主想签协议,因为近几年地价房价上涨都很多,想跟他再要几十万,这样不违法吧?要多少钱合适呢?再有,当时只是丈夫同意的,没征得妻子同意,妻子想向买主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产,或者折合成人民币也行,法律给予支
我与妻子离婚,婚前育有一子,并有一处婚前房产,离婚协议中唯一房产留给儿子,儿子有我抚养,儿子现已年17岁,婚前债务由我承担偿还,离婚后,前妻离开了房产居住地,此房是我单位的集资房,通过房改,此房落在前妻名下,房产目前还未过户给儿子,房产证是前妻的名字,房子一直有我和儿子居住,前妻离开时带走房产所有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撤消房产过户的问题 老人的房产通过三兄妹的协议过户给了二儿子,过户前签了协议接受房产者答应照顾爷爷生活一直到他离世,并且从老人的养老金其中一千元每月的给他们作为生活开支,这一千元并没有在协议内,是三兄妹考虑他们的经济条件另外给他们的,无非是希望他全心全意照顾老人,可是现在问题不断,他除了照顾
前几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是全款付清的,但是一直没有过户,不过有房产证(卖家的名字)还有当时的一些购房合同和手续,不过卖家在外地打工,一年也就回来三四天,当时他给了我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是由于身份证换成二代的了,那之前一代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就没有用。现在房子要拆建,想趁着这个机会把房子过户过来,我应该
我的房屋 当时买的时候由于资金问题未过户 但房款已全部付清,也在市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内容上写到在乙方(就是我)在资金好转情况下再过户,甲方也委托了我朋友和我办理过户手续,我想问下我如果现在不过户,是不是甲方可以违约将房屋另行处理,那这个公证书又有什么约束力?我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