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您关于我的二手期房买卖情况的法律。我的房子是回迁房,前段时间因为开发商A资金链断裂造成工程停工,后转手借给开发商B继续开发,今天下午A和B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我在今天中午将自己的回迁房卖掉了,签了合同,是和A签的,但是刚刚接到B的电话,B不承认合同的有效性。请问,我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吗?受法律保护吗?
我是卖给了C(个人),这个过程需要开发商的第三方签字,但是现在是两个开发商在交接
在共有人未知的情况下卖房。签订卖房合同时,共有人中只有一位到场,签订时没有出具其他共有人经过公证的委托。现在其他共有人知情后,不同意卖。签订的合同还是否有效。 如果起诉合同无效需要走哪些程序?
我们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房主的房产证还有一年多才够五年,如果现在双方签订购买合同,并约定年满一年后过户,但在房屋可以过户时,如果因房屋涨价或其他原因,原户主不想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院会支持购房者吗?关于房产证不到五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订立?有何约束?谢谢~~
我前几日在****不动产与卖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从合同内容能看出产权卖方现在未拿到,也约定拿到产权后的办理程序,未公证。先预交订金2500元,合同上写的是“定”而收条上写的是“订”,我现在不想购买此房,请问1.此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2.订金能否拿回?3.如果要起诉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本人打算购买一处房产,该房产为一栋楼房,已建四层楼!房屋为私人所有。现打算购买此房产,请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吗,特别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合同的问题!我这里属于县级市!谢谢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请问,我想要买个二手单位房,但是我不是那个单位的人员。对方只给出了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那么这个房子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买卖的话,那么以后要拆迁了,这房子还属于我吗?如果拆迁之后,这个单位是否还承认房子是我?假如承认是我的房子,那么拆迁重建之后,我是否能在新建的房子上分到一个房子?假如能分到
我于2011年5月,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的期房,有贷款,卖家承诺包更名,中介也担保没有问题,于是把首付款交了,但是后面的更名手续没有办成;我要求卖家退款,卖家也以没有钱,等把房子卖了来推脱,当时只签了个购房协议。后面又通过了解,可以签一个授权委托公证,可以继续交易,由卖家承担过户费用,要求卖家交过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