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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我前几日在****不动产与卖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从合同内容能看出产权卖方现在未拿到,也约定拿到产权后的办理程序,未公证。先预交订金2500元,合同上写的是“定”而收条上写的是“订”,我现在不想购买此房,请问1.此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2.订金能否拿回?3.如果要起诉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X2214(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8-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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