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大概是这样:有一座山林原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所有(假设为甲、乙、丙),经查阅81年档案记载为甲乙拥有松木所有权、丙为山地权益;而83年档案记载为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07年发放林权证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现在丙组村民一口咬定此山林甲乙没有山地权益只享有松木权益(在11年丙组村民办出一本林权证为甲乙丙只拥有松木而山地所有权益是单独丙组),找当地乡政府说要按81年记载为准,但在年纪老人都是说此山林历来都是三个村民小组拥有平均。 现请教此类纠纷如何调解
我于4月1日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60万)并在中介的经办下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由我付卖方定金2万,付中介费1万元。因该房屋属抵押状态,合同约定:1、4月20日前我将30万(含定金2万)首付打入卖方账号帮其解押,不足部分由卖方负责,剩余房款待我申请的银行放贷后支付。2、卖方需在4月30日前到银行还贷并解除抵押
我家里买了一所平房房子100平方,450平方的院子(因为要开发建楼,就为了这个院子买的房子算是投资吧)卖家当时也同意时房子加整个450的院子。 买这个房子就为了这个大院。这个院子分两块,一个是200平方,一个是250平方。 买房子的时候卖家说院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我家里人想到时候在通过土地局补办,于是就把房子买了下
我是内地人,先生是台湾人,如今我们要办理离婚,我想请问我们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在大陆办好了离婚后,在台湾也有用吗?台湾的法律也认同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吗?
我是内地人,先生是台湾人,如今我们要办理离婚,我想请问我们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在大陆办好了离婚后,在台湾也有用吗?台湾的法律也认同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吗?
我是内地人,先生是台湾人,如今我们要办理离婚,我想请问我们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在大陆办好了离婚后,在台湾也有用吗?台湾的法律也认同我们的离婚协议书吗?
4年前,侄子给7万块买了我土地做房子,当时他很贫苦,那7万块也只是象征性的收了,当时口头上也跟他说过这房子不可转卖他人。现在房子增值,他想变卖房子,要让我过户房产证,我具体应该怎么办???是同城的。没有协议。但前不久给他写过一张收条。我要过户给他吗?他能变卖吗?
1984年分的一处共山,一直都是7/5管山,2012年此山开发花岗岩,4月3号所有补偿全到个人帐户,我们也是按7/5分钱,分钱时他没意见,分了之后一个星期,他又反悔讲我们只有6个人,他去组里拿了份没年月没立字人的而且组里人签字按手印所谓原底稿
我家9。7亩土地于1999年给本村一户农民带耕种至今,先在又承包给大户耕种,我父亲原在外打工,先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外继续打工,先想回来要回土地。经过多次交涉,对方不肯归还土地,最后不得不诉诸法律,先经法院调解,对方向我家索要两亩田和一万元作为补偿,否则不同意给田。(这中间有个细节,我家现有的新土地承包合同
我家的山头写在人家的合同里面,去年林权改革对方起诉我家侵权,由于我家有人证及其它的证据证明自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一直就是我家经营管理。法院驳回原告请求,原告去找镇政府处理,镇政府一直没有回音,现在原告不理,致使我家的林权证也没办法办理!我找司法所长,人家一句话:按合同办事。我讲那你下判决书,他就说案子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有一座山林原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所有(假设为甲、乙、丙),经查阅81年档案记载为甲乙拥有松木所有权、丙为山地权益;而83年档案记载为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07年发放林权证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现在丙组村民一口咬定此山林甲乙没有山地权益只享有松木权益(在11年丙组村民办出一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