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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林权纠纷事宜

有关林权纠纷事宜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有一座山林原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所有(假设为甲、乙、丙),经查阅81年档案记载为甲乙拥有松木所有权、丙为山地权益;而83年档案记载为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07年发放林权证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现在丙组村民一口咬定此山林甲乙没有山地权益只享有松木权益(在11年丙组村民办出一本林权证为甲乙丙只拥有松木而山地所有权益是单独丙组),找当地乡政府说要按81年记载为准,但在年纪老人都是说此山林历来都是三个村民小组拥有平均。
       现请教此类纠纷如何调解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hcoff……(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5-2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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