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公司领导完成了公司转租的事情,从中经理那了16万的转让费,然后分了我1.5万的费用。后来我才知道1.5万的费用是赃款,请问下我是按照共同犯罪来判么?现在我取保候审在家,该如何判
在分钱的时候,领导先给了我1万,过年了,我们以为是奖金,后来领导再给我5000元,这时候我觉得钱不对,但是领导给我钱么,我肯定开心的,就那了5000,后来公司调查,我才觉得不对,把钱全部吐出,还配合公司调查人员收集了证据,把幕后主脑揪了出来
1、 这样构成职务侵占么? 2、二十万左右是否最终会被定性为侵占款项? 3、被定罪的可能性多大?我们
我爱人现在才24岁,家中两位老人都是低保户,其中父亲还是病人。在两年前刚进入社会,被一个老板以赏识为名带进自己的公司,工作了大概1年以信任为名安排到外地的一个分支公司管帐,在我爱人中间带帐期间该公司老总严重违反财务法,让其一位没有任何财务知识的人管理公司财务,并且是出纳、会计、管帐都是一个人,时间3个月
一个在岗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单位出资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但是我有一个姓王的朋友,他和另外4人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人员,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他们利用企业管理员的便利身份,将应当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直接由单位全部予以了缴纳,涉及总金额5万余元(每人平
下面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如果构成,如何可以推动公安机关立案?
我公司员工(司机)利用公司配发的加油卡(两张,只配发给同一辆长途车使用,分别为江西省和广东省使用,),在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无故加油,记录显示在某日4分钟之内分别在两省同时加油,合计200升。经过检查,从07年至今该辆汽车平均百公里耗油40升,总计超出正常用量27000升,涉及金额14万元
我公司客户(外省)每年年尾应付给我公司货款,我公司当时在该客户驻地派驻的有业务人员,该业务人员利用我公司的管理漏洞,在客户给我方货款之后,象公司汇报说,客户因种种原因未支付该款项,因我公司本着相信自己员工的理念,也确实与客户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致使客户给我方的货款被该员工据为己有,目前,我公司发现这
国家公务员酒后驾车撞死2人后逃逸中又撞死2人后又一次逃逸,并且在公交车站附近,又负全部责任。(具体在百度上搜9.6日襄阳车祸案]
张三与李四合伙在某市开了一个足浴城,在申请法人期间,李四由于种种原因被迫要离开这个城市,李四便将该足浴城的40%股份寄于张三名下代为打理。享受一定分红收益。之后,张三获得法人代表,又找了王五,让王五入股该足浴城,并让其投资了80%股份。张三分别与李四和王五都有一份股权协议,请问张三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合伙人在出纳,会计一人兼得情况下,在我们一起算账中她将货款如5600元按560元跟我们结账,在一个月中相差一万元被她占有,过了一年以后被我查出,她还不愿承认,请问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属于职务侵占还是贪污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名村支书,2007从农民的搬迁补偿款中扣除了一千五百元来用于沼气工程的建设。在今年(2012)有群众上访说村支书贪污罪,后检察院介入调查。先在当地进行群众取证后,传唤村支书到检察院进行对证,当事人对当时的一千五百元除用于沼气建设外大概剩下的二万元经费的去向说不清,因为事隔多年,再一个就是因为当时村账务不规
2011年4月,某it培训机构讲师在其培训机构合作的大学中以个人名义私自招收学生,并且将相关学生带入培训中心试听课程,其后在其家中长期授课,收费金额在左右。此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某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因村里遗留修桥欠款问题,通过县计划局划拨15万元人民币,后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信用社取走14万(别一万作为保证金暂押城县农财所),还了张某向别人贷的10余万元,并支付利息3万多元。(据张某交代,他还的这十多万贷款是为村里修桥贷的)张某的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如不是,刻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