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购买了一套楼层为四楼的商品房,2009年元月份起,发现我家的墙体、楼顶面的白色涂料逐渐腐蚀变黑,发霉,3月份开始,五楼住户有水不断往我家厨房、餐厅的楼面裂缝渗出,且有轻微的滴水情况。5月份我要求五楼住房处理漏水问题,但遭五楼住户拒绝,说漏水问题主要是开发商楼面质量引起的,叫我找开发商,我找了开发商,开发商说,商品房已销售多年,开发商不会承担任何负责。且现在是五楼水管爆裂,影响下面住户居住,并不是房屋质量因素,影响下面住户居住。双方各持己见,相互推卸责任。一耽搁,又是几个月。现在情况愈来愈严重,渗水滴水已发展到厨房、卫生间,客厅等多处地方,且我的所有粉刷面积都已腐蚀变黑,家俱、衣服、食品发生了发霉、腐烂现象,不得已,我找了房管局和居委会,他们告诉我,漏水责任的主体不是开发商,而是五楼住户。我叫他们过来调解,但五楼住房坚决要求维修处理漏水问题的经费,要我出,而我下面的损失他却不管。房管局和居委会都没有执法权,只能协调,而协调只有在问题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现在我们两家,在维修处理漏水问题的经费上产生严重分歧,我找了水电工,他们初步估计我下面的损失在上万元以上,如果我再帮五楼住户出这冤枉钱,那我不就更亏大了吗?我想,我的墙体、楼顶腐蚀、变黑、发霉、脱落的损失,我的木柜腐蚀、家俱腐蚀、衣服发霉腐烂的损失没敢叫他赔偿,你却反过来叫我赔偿了吗?难道我一个被受害者,还要为一个麻烦制造者、问题制造者赔偿损失,而他却可以为自己装修质量造成的问题,导致别人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世上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么?请问,我这种情况,法律有什么规定,责任的主体是谁(是五楼住户还是开发商)?如果我去上诉法院,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男,现年50岁,大学文化,经济师、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原工作单位是县水电局,属干部身份。 1992年我局创办企业,将我调入企业,(内部调。没有通过县组织、人事、劳动部门)。1997年参加了社保。目前,企业面临关闭,我是否能要求回原单位上班,或要求县水电局给予经济补偿(在水电局上班12年),或退休。
我于2004年购买的商品房。房子一直漏水。开发商修理几次都未维修好。维修过程中无任何赔偿。现在他们一直要求继续维修。可又不保证可以修好。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尊敬的律师:我想咨询两个与房产相关的法律问题: 1、我父母出资为我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我是房屋的买受人。但是,我想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时候将我的父亲和母亲登记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为我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结婚,购房款都是我父母出的,我想问问签订购房合同的买受人与房屋产
2004年我购买了一套楼层为四楼的商品房,2009年元月份起,发现我家的墙体、楼顶面的白色涂料逐渐腐蚀变黑,发霉,3月份开始,五楼住户有水不断往我家厨房、餐厅的楼面裂缝渗出,且有轻微的滴水情况。5月份我要求五楼住房处理漏水问题,但遭五楼住户拒绝,说漏水问题主要是开发商楼面质量引起的,叫我找开发商,我找了开发商
律师您好!我最近准备买一套商品房,已经交款额为总房价的30%,但未与开发商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或合同。我想请问一下,这些已交的房款可以视为定金吗,开发商是否有权将我定的房子卖给其他客户,如果将我定的房子卖给他人,开发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我想咨询一下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规范合法的,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帮忙指出!
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商品楼名称:****区工程 二、商品楼地址:***** 三、定购商品楼: #楼 单元 室 四、商品楼使用性质与建筑面积: 楼 平方米 五、商品楼价格:单价每平方米 元、合计
我有个亲戚在一家建筑工地工作,凌晨起来做事,突发脑溢血,目前躺在医院,建筑工地老板说这是自己意外发病,跟他和公司没有责任,我想问你下您怎么看这个事
我家人04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有个政策,拆迁户可以优惠的,我外婆当时是拆迁户,所以我家人以我外婆的名义买了一套房,房款是由我们付的,房产证上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我爸爸,一个是我外婆。请问该房子的所有权是谁的,外婆生了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担心以后其他亲属会来争夺该房的所有权。请问一下现在最好采取什么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