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赔偿原告医序费2480.38元,误工费298.87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75元,交通费192元,以上合计3046.25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后面的印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我想请问: 1、如果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没付清债务,是不是十日以后就要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了? 2、后面的印是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意思是不是被告还款的期间是两年? 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如何计算的?3046.25,两年以后应该给原告多少钱啊?
原告马华,女,1984年5月2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亚军, 被告张二阳,男,1980年8月16日出生, 原告马华与被告张二阳离婚纠纷一案,本院2009年5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华及其委托代理人李亚军、被告张二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马华诉称
我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一个多月,我一直在问前夫要小孩的生活费,和何时去办手续,他要我办手续的同时把户口牵走。在分10年把欠我的钱还我,否则他什么都不管
律师好! 我是麻城农村的,去年的4月份我的爸妈出了车祸,当时我爸骑着自行车载着我妈看病回家,被后面一辆快速行驶的摩托车给撞飞了,当时我妈是脊椎骨折,我爸脑震荡和动眼神经麻痹。。。我刚大学毕业在广州工作,当时就辞工回了家照顾。在医院的几个月对方只给了7000块钱,然后就不理这事了。而我家为这次的交通事故直
老人向儿女索要赡养费,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下传单时还向起诉人索要200元费用 说法院要求要的(不知道是什么费用),最后法院判决完后竟没有法院判决书,只有签字画押 而且字据都不在起诉人手里,请问法院是否有违法行为?老人应该怎么样做?法院说判是赡养费交给法院然后在交给老人手里,是否有这一点说法?
某涤纶工厂发生火灾 直接损失人民币8万元 原因是其使用的保温层生产厂家不合格 其要求该生产厂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及所有诉讼费用 求一审判决书的理由部分
我是被告,我成包了原告民房住宅的建设(清包工),原告的部份房屋漏水了,法院判决我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原告的房屋即没有图纸,也没有监理,问我该给原告修房屋漏水的费用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的第四项据以作出该项判决的洛阳市旅游局党
申请再审人因嘉碧公司拖欠张良宋货款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豫法民一终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的第四项。认为该项判决缺乏事实依据,据以作出该项判决的洛阳市旅游局党委文件也因该文违法违纪早已被撤销,要求丝钉厂承担偿付张良宋货款赔偿责任,既与一二审判决也“经审理查明”铁的事实及新证据明显不符、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