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主债权上有多个人提供保证,那么,保证人之间有没有追偿权呢?下面我们分析一下。
一、按份保证人没有追偿权
按份保证人是按一定的份额为债务人提供保证,在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只能向主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之间不能互相追偿。
二、保证人之间可以追偿的三种情形
第一、担保人之间约定可以互相追偿的,按照约定来;第二、担保人约定是连带共同担保;第三、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上签字、盖章的。
三、必须先向债务人追偿
向债务人追偿不到的部分,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原则上各保证人之间平均承担。
四、要特别注意追偿的问题
一旦承担保证责任,基本上很难实质性追究债务人责任了,如何研究尽量降低风险,保证人之间追偿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