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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独签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6-14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单独签仲裁协议,正式的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原告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可以受理。另一方在开庭前拿出仲裁协议的,法院就驳回起诉。另一方首次开庭前未拿出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法律条文: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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