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一方外出居住的时候离婚案件的管辖
发布日期:2023-05-19    作者:陈亮律师
一方外出居住的时候离婚案件的管辖
 
   目前人员流动频繁,有很多家庭一方外出打工居住,另一方长期在家居住,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面临诉讼离婚的境地,那么,这种情况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一个呢?
 
一,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
如果被告在外居住超过一年,在家的人起诉,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是有权管辖的,如果被告在外居住不满一年,被告户籍地法院可以管辖。
 
二, 被告居住满一年原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辖
如果被告在外地居住超过一年,原告所在地也是可以管辖的,这主要从方便诉讼的角度出发。
 
三, 原告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管辖法院
原告从方便诉讼的角度出发,选择管辖法院,这对原告来说是权利,不是义务。
 
四, 被告居住是否超过一年需要证据证明
一般是居住证,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一般也是可以的,法院原则上是认可的。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