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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23-03-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241、242条对拐卖儿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删节,只保留拐卖儿童内容):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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