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已判决先前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部分投资者胜诉。法院认定天神娱乐存在虚假陈述的违法行为,投资者亦存在投资受损的事实,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投资者买卖该股所受损失不能完全归责于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还受到国家对影视行业监管趋严等宏观因素等多种因素影响。最终,法院确定被告天神娱乐因虚假陈述而应向原告投资者赔付损失本金的30%。
案件起因:天神娱乐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9年8月1日,天神娱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0年4月28日,公司收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天神娱乐未按规定完整及时披露5只并购基金重要事项;(二)天神娱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深圳泰悦重大进展;(三)天神娱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的重大事项。证监会最终决定:(一)对天神娱乐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朱晔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执交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四)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桂瑾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2021年5月21日,天神娱乐发布公告,称公司因重整完毕且2020年公司净利润约1.53亿元,符合撤销全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随即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申请并获得同意,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5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天娱”变更为“天神娱乐”。对此,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股票证券团队律师表示,“天神娱乐重整成功,扭亏为盈,业绩大涨,现又撤销了风险警示,对股民索赔来说可谓是重大利好。”
律师提示索赔条件:
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2)的相关规定判断,2016年6月20日到2019年8月1日之间买入天神娱乐股票,并在并且在2019年8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邮箱1044217847@qq.com进行登记,参加下一批次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证券诉讼有效时限三年,天神娱乐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28日届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动提请诉讼索赔。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投资者需及时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我们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