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000523)于2022年8月24日公布:近期收到116名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材料,公司实收到103个案件起诉材料,汇总涉案金额为3116.53万元(不包含诉讼费用)。未收到起诉材料的有 13 个案件,公司将与广州中院进行沟通。
广州浪奇(000523)索赔条件: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0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次纠纷的起因及诉讼依据: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向广州浪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 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2 号)。原告系被告广州浪奇股票的投资者,原告认为,广州浪奇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原告遭受损失,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应与广州浪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证券法》以及最高院关于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2022)的相关规定判断,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邮箱zlflawyer@qq.com登记参加下一批次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投资者需及时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