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委托人L女士成功退回广东佛山某商办公寓定金1万元
发布日期:2022-04-18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3月13日,L女士前往佛山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多次向L女士介绍,该物业买一层送一层、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成熟、交通出行极为便利等,是现代都市白领的理想的居所。样板间里,家具床品、卫生间、厨房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上下两层,装修风格温馨舒适。L女士十分喜欢样板间的陈设,心里有了认购意向,再加上销售人员的大力劝说,最终L女士交了1万元定金,签署了认购书。

L女士是第一次接触公寓类的产品,对公寓的了解仅限于看房时销售人员的介绍。L女士心想自己既然认购了一套公寓,就要多了解一些有关公寓的知识,于是L女士立即着手去了解。经过多方了解,L女士发现该物业是商办属性,不能用以居住,所谓买一层送一层是后期通过违规加建隔层得来的等等。了解得越多,L女士越觉得该物业不能再继续购买,于是L女士找到开发商,表示要退房,希望开发商退回自己所交定金1万元。开发商认为L女士完全是因为个人的原因不想再继续购买,属于L女士单方面违反认购书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将被没收。L女士认为,是销售人员的讲解以及现场的装修误导了自己,才导致自己做了错误的决定,自己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无奈开发商态度十分强硬,为了挽回损失,L女士找到了我们团队,并决定委托我们帮她拿回定金。
接到委托后,我们立即介入处理,经过与开发商多次交涉,开发商最终答应退回定金,并如约退回了L女士全部定金1万元。虽然办案过程曲折,但最终我们不负所托,帮L女士挽回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