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处分公证书(2)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根据ХХ人民法院第ХХ号刑事判决书,兹证明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国)在中国居住期间,于ХХ年Х月Х日被ХХ人民法院以ХХ罪判处ХХХХ,ХХХХ(指主刑与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注:1、本证明适用于尚未离境的当事人。
    2、写明判决书处分的具体刑种。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