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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1)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1)
()ХХ字第ХХ号
  根据ХХ省ХХ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ХХ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兹证明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ХХ)至ХХ年Х月Х日离境(或去香港、澳门)之日,在中国(或内地)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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