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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司法解释新动向:最高法或将于12月底推出首批司法解释,包括民法典时间效力
发布日期:2020-12-11    作者:李丹律师
导读
        关于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出,重点推进;先易后难,确保质量”的原则,不追求大而全,而是以问题为导向,分期分批进行。

        2020年11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为指导,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承办,重庆市律师协会协办的“《民法典》适用重大问题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海南大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郭锋副主任以“民法典实施与司法解释清理和制定工作”为题做了主旨报告。郭锋副主任表示,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立法机关非常重视将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活动中积累的裁判规则、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有关内容予以吸收,上升为国家立法。实践证明,最高法院制定发布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编发的100多件指导性案例,全国法院所积累的司法裁判规则,对提升民法典编纂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郭锋副主任指出,对司法解释与《民法典》衔接问题的研究一直贯穿于《民法典》编纂的始终。目前正在进行的司法解释清理始终坚持依法清理原则,凡是与《民法典》精神、原则与具体规定相冲突的,不符合平等保护原则的,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都要一律废止。(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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