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9月周末“六连发”(详见最高人民法院9月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六连发”)。2020年11月16日22:04分,最高人民法院又来个半夜“二连发”,同时发布两个重磅司法解释(文件):本文按照时间倒序,简要梳理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文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12号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附全文)
“《知产证据规定》共33条,着力解决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与证据有关的突出问题,对于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作重复。《知产证据规定》的制定,遵循民事诉讼证据基本规则,立足知识产权审判实际,以诉讼诚信为指引,以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为保障,进一步完善了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和司法鉴定等重要制度,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推动构建激励、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举证的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制度。”权威解读: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法发〔2020〕42号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附全文)“为切实加强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著作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审判实际,就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提出该意见。”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法发〔2020〕33号202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 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附意见全文)
“为公正审理案件,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有效阻遏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该意见。”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9号202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全文链接:最高法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32号2020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全文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为公正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20〕10号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权威解读:“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7号2020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20〕8号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法发〔2020〕11号2020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全文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附意见全文)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仅是我国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承诺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大局的出发点和目标定位,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