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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隐瞒婚史欺骗女方交往,能起诉赔偿吗?
发布日期:2020-09-01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可以,但胜诉率不高,且需证明给女方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失,且支持的金额一般不会太高,大约几万块左右。如下面这个案件,因男方隐瞒婚史造成女方怀孕流产,女方起诉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婚纱照定金、机票退票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万多元。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在与原告恋爱过程中,感情不忠、隐瞒其婚史及同时与其他女子交往的事实,诱导原告作出错误判断,与原告发生性关系,导致原告怀孕后实施流产手术,造成原告身心受到伤害的严重后果。被告对待感情不忠的行为,显然与社会善良道德及公序良俗相悖,被告应当对其行为造成原告的伤害及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952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同时,原告订购婚纱照和机票,系经与被告商量,在被告的蒙蔽下做出的错误决定,原告因此造成的定金和机票退票费损失,被告应予赔偿。关于营养费和交通费,虽无相关票证印证,但考虑到原告就诊、复诊及流产手术对原告造成身体伤害的现实情况,本院酌定营养费为2000元、交通费为200元。关于护理费,因缺乏医嘱证明,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误工费,根据原告提供的工资收入银行交易明细,其在2019428日、522日、71日、78日、724日、727日均有所在公司负责人转入工资的记录,说明原告并未造成误工的实际损失,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的诉请不予支持。关于精神抚慰金,因被告的过错行为不仅给原告身体造成伤害,还对原告心理造成创伤,故本院对原告该诉请予以支持,但原告诉请要求赔偿30000元的数额过高,综合考虑被告过错程度和原告所受伤害的实际情况,本院酌定精神抚慰金为10000元。关于原告要求被告进行书面道歉的诉请,因被告在与原告的微信聊天中已经向原告作出了道歉,故本院不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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