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朋友身份证丢失,可能认为去派出所挂失补办一张,就可以了。但是,现实中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不法分子捡到遗失的身份证时,他们可能会用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把信用卡刷爆不还款,那么银行可能会向你追债;
不法分子有可能利用身份证去开设公司,将该身份证上的名字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如你需入职国企等,单位做尽调,查到可能会影响入职;
不法分子有可能用该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用于犯罪,领取犯罪的赃款,你可能被公安机关传唤问话……
那么,如果被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如何撤销登记呢?
1、去派出所进行报案
2、和盗用的公司协商撤销登记
3、向登记机关主张撤销登记
4、起诉
相关案例: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蒋俊与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诉讼案 案号:(2018)云0111行初53号
法院认为:根据本院已采纳的云南天禹司法鉴定中心所作的鉴定意见书,昆明雷川经贸有限公司向被告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昆明雷川经贸有限公司章程》等材料中涉及“蒋俊”的签字均系他人伪造,而非原告本人的真实签字,即蒋俊被登记为昆明雷川经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非原告蒋俊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昆明雷川经贸有限公司、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刻意隐瞒了伪造签字这一事实,所提交申请公司设立的材料具有欺骗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因此被告核准设立的昆明雷川经贸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中涉及原告蒋俊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应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