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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朋友推荐股票,让我损失200万,我该自己承担吗?
发布日期:2019-12-25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有个朋友在证券公司工作,他邀请我把其它证券公司的账户销户后,到他们证券公司开户,同时他给我推荐股票,获得收益他提成20%。
        刚开始他给我推荐的几次股票都赚钱了,我也依照双方约定将收益转给他了,可最后一次他建议我融资购买他推荐的股票,我买入后,股票连续几个跌停,中途我提出清仓卖出,他不同意,说会有行情,结果后面又接连几个跌停,在要被强平前,他通知我清仓。这次我损失了近200万,我的这个损失可以找他赔偿吗?

【南京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你朋友在没有获得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向你荐股,是违法的,另外他阻止你及时清仓止损,也有重大过错。
        而你明知对方没有资质,却仍信从,你本身也有过错,也要对此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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