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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让债权人找线索?不会找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2-06    作者:彭龙律师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打赢官司的债权人,最怕听到一句话——被告“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轻飘飘短短八个字,仿佛一下抹杀了债权人从起诉到上庭,从审判到执行,所耗费的巨大时间、精力,期间耽误的事儿、花的钱好像都没了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得知想要重启执行程序,需要自己主动搜集债务人的财产、行踪线索,难免对法院、执行局有所不满,认为:线索都让老百姓找,这些年的税算白纳了!但事实上,对有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最深恶痛绝的人,除案件申请执行人外,就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了。 
        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数据:普通法官每年大概要处理债务执行案件200件。可以说,令法官们头秃的巨量案头工作、陪不了家里人挨的那些数落、天上下刀子也要跑的外勤、越来越没法看的体检报告,很大程度上都是失信老赖造成的。 
        看到这里,可能依然有朋友认为,苦点累点是吃法律饭的必要付出,成人的世界里,活的轻松的有几个? 
        相信这部分朋友不知道的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的当年,全国范围内就有36位执行法官殉职,他们中有的因过劳引发急性重病,牺牲在工位上,有的牺牲在为债权人主张合法权利、维护法律尊严的路上。面对数量庞大的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们是靠消耗个人健康,为债权人找回的欠款。 
        有限的时间精力、有数的人员配置、有范围的查询权限,三者相加意味着:为某一起案件兴师动众、掘地三尺,对同期其他案件的调查,就只能浅尝则之,首先这对其他案件的债权人来说,明显有失公正。其次,后续案件积压的速度,相关债务人转移财产的风险,也会随之大幅增长。 
        从立法层面,减少潜在“老赖”的产生,从普法层面,让更多债权人,在合同契约订立之初,就更充分的保护好自身财产,这些都是后话。 
        面对债务执行受阻的现实,债权人自主寻找对方财产线索,转呈法院其实是唯一合理选择。但提到如何寻找有价值线索,大多数人依然是满头问号,不知如何下手。 
        消费水平与财产申报不符 从被执行人的消费入手,是一条途径。在不进入其私人空间前提下,债权人通过(充分顾及对方隐私的)外围观察,基本都能从对方日常消费水准,判断其真实财产情况。 
        即便未直接发现对方隐匿的车辆等有价值财产,仅察觉对方实际生活水平,与个人财产申报有明显差距,也足以判断:对方隐匿、转移财产可能性较大,完全可通过司法机关合法取证,让代理律师拿着法院调查令,顺藤摸瓜拿到证据后,继续追责。 
        未来的钱也是钱 
        债权人还可以从老赖的未来收入着手,现有财产不想拿来还债?那就拿未来的钱还!如果对方还在上班,或公司、店铺还在运转,有工资、营业收入,却一直没钱还,就是明显的破绽。 
        不仅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划扣。并且结合上一条,在对方明面收入用来还债的情况下,其隐匿财产、隐藏收入如用来消费,也有可能成为新的突破口。 
        社会关系 
        此外,国警悬赏网小编在之前文章中也提到过,可通过外围关系人查找线索。即通过审判文书网、天眼查等平台曾公开发布的信息,获知与对方关系不睦的关系人,如打过官司的前合作伙伴等等,与之接触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 
        以上方法存在的缺陷 
        一是债权人不够专业,查找线索期间易出现越界行为,承担一定法律风险。 
        二是牵扯到巨大的时间、精力,对很多承担家庭重担的中年朋友来说,不好实现。 
        三是债权人如控制不好情绪或被对方发现,易发生冲突。轻则打草惊蛇,让对方把财产藏的更深、转移的更远,重则会出现人身安全、法律方面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勇于探索的地方法院,开发出影院贴片广告时间、繁华路段大屏公示老赖身份,联合通讯运营商,给“老赖”设置专属彩铃等手段,通过营造舆论影响,强化老赖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压力。 
        此外,很多法院已启用行之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行踪线索悬赏机制。简单说,即申请执行人自愿出赏金,法院在官网及合作互联网平台(如京津冀地区的国警悬赏网),面向社会大众、知情人、赏金猎人,公开征集尚未被掌握的执行线索。巧用社会力量,为大众解决债务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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