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黄麂 江西会昌一五旬老汉被判拘役
发布日期:2019-08-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杨娴) 日前,一五旬老汉陈某某因非法猎捕黄麂,被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下旬,陈某某在该县某山场捕获一只黄麂(死体),正当他把黄麂带回家的路上,被该乡巡逻的林业派出所民警发现。经宁都正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某带回的死体正是黄麂,且黄麂属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获省级野生动物黄麂一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具有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人们在追求美味盘中餐时,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而对野生保护动物下手,一旦逾越了法律的红线,必定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中这位五旬老汉,就因为将手伸向无辜的野生动物,把自己送进了“铁窗”,尝到了法律的苦果。为此奉劝大家,不要抱着无端的侥幸心理,为了品尝一顿美餐或者贪图的经济利益,让自己沦为了阶下囚。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好野生动物,保护我们人类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