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实质正义,要以实现程序正义为前提和保障
沉重的脚镣拖在地上的声音,由远而近,黄某由三名管教人员带入会见室后,被约束在金属框式的“提审椅”内。
黄某,看似年龄在32-34岁许,个头在166-168厘米间的虚胖男人。应当承认让我带着好奇盯着眼前这个男人不是源于约翰·华生的观察法,虽仔细观察还是没有看到所谓山根发暗、印堂发黑的情况;黄某对杀害70岁老人的事实并未否认。
脸色呈深粉红色、红至脖子,有的人酒后极度兴奋的那一小段时间皮肤颜色会出现这一色调。我一本80年代初内部版的侦查学教材(被衡阳铁路公安处的一老朋友顺走),书中有提到人被绳索勒住脖子的一刹那会出现这种色调。
若无死的法律事实,生,是他的造化;死,从报应文化也是罪有应得。
死刑,基于震慑和报应文化的需要,但历朝历代对砍头却持一种十分审填的态度,所谓慎杀。
慎杀,初始于“敬天”思想,统治者自诩为受命于天,做事得顺从天意,理论上不能随便杀人。慎刑矜恤思想发韧于西周的明德慎刑思想,汉代受儒家思想与阴阳学说影响系统化主张德主刑辅,汉制“秋冬行刑”除谋大逆、谋反之罪均待在霜降后至冬至前开刀问斩。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思想起于隋末唐初,逐步发展成熟于盛唐,重案、要案需中央复审,就是一个“填”字。
清朝继承明代施行的“秋审”“朝审”制度,朝审霜降后十日,三法司会同三品以上高管会审京畿围边死囚,八月中旬复审各省死囚案则为“秋审”;死囚都需由皇帝勾决,“斩立决”“决不待时”一般是政治的需要。
黄土地上孕育的华夏民族是典型的农耕族群,春播夏长,秋收冬藏。玉米、红薯促使人口繁兴是后来的事,古代的食物品种现已不多见了,秋实、冬藏之季统治者的牧民手段从一种实效上以杀的方式镇一方躁动的饥民,与万物凋零是否象征肃杀真扯不上多少关系。
我问黄某,号子里是否有人欺他,黄某说:没有,都晓得我是杀人犯。被害人养育有几个男丁,他们强烈请求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判处杀人犯王某死刑,‘立即执行’”,观点是“以命偿命,天公地道”。
再审,在犯罪地法院刑事审判庭如期进行,高院三位审判员和省检出庭支持诉讼的三位公诉人,一眼望去显得精干和凛然。。
本辩护人的辩护观点鲜明、扼要:
1、尸检报告,被害人X颈动脉被人用锐器切断,离墙体X厘米处倒地,体位…。若如报告所述,根据生物医学知识颈动脉血液将呈喷射状,墙体相应部位应当留有大量血迹……;
2、菜刀涉案凶器,是否检出被告人指纹......;
3、被告人作案时,换下来的血衣侦查机关是否依法收集,血渍是否依法进行生物DNA检验比对......。
……
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本案重大,疑难,复杂经合议庭上报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作出判决。
慎杀,从敬天到对生命的尊重;追求获得正义的理想状态以实现程序正义为前提和保障是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
(注:以上为化名。辩护词三个观点经回忆书写于此,记忆难免可能不准确。笔者在此有意将其调整为口语化,并尽量让语气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