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本律师积极辩护,云梦县法院一审判决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原系云梦县某局股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3月28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3月29日被孝感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云梦县法院在2018年10月22日召开庭前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开庭审理,本律师当庭发表了被告人王某无罪的辩护意见。 2019年6月10日,云梦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判决书见本律师主页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