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崔忠华律师承办的程某某涉嫌诈骗罪、黄某某涉嫌诈骗罪、方某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韦某某涉嫌盗窃罪等案件犯罪嫌疑人获不批捕释放
自执业以来,本辩护律师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因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今后的定罪量刑。为此,每次接受刑事案件家属委托,对此高度重视,在跟家属面谈了解情况后,告知家属所有刑事案件必须先会见了解案情,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本人感触颇深,而且办理此类案件非常有成就感,因为能从律师专业的角度运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免受牢狱之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法治的公平正义。办理刑事案件一定要抓住“黄金37天”辩护期,因为很多律师包括执业多年的律师对此并未给予高度重视,认为公安机关都已立案侦查,没有多大必要在侦查阶段发表辩护意见。但在本辩护律师看来,只要有一线的希望,我都要全力以赴的争取。为此,每次办理刑事案件,我都会多次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深入详细了解案情,并且每次会见都会有新收获,仅有多次会见,对案情了如指掌,才能根据涉嫌的罪名和案件事实发表专业的法律意见,而且在这“黄金37天”,要算好时间节点,一定要时刻跟进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时间,只要案件一到检察院案件中心, 辩护律师就要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并且向检察院了解办案的主办检察官,后通过电话或与检察官面谈,简明扼要阐述的自己观点,只要认真用心对待每个案件,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以下是本辩护律师办理的部分极具代表性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程某某2017年11月2日涉嫌诈骗罪一案、韦某某2018年6月16日涉嫌盗窃罪一案、方某某2019年1月11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及黄某某2019年2月14日涉嫌诈骗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