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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拆迁案例:以危房为借口违法强拆,诉至中院终被确认违法
发布日期:2019-03-1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杨先生等3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律师【被告】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杨先生等人是贵州省遵义市某区居民,在该区拥有房屋用于生活居住。因面临道路改造,2017年1月22日某区政府作出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杨先生等人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围内。由于补偿较低,杨先生等人未能签订补偿协议,不料想却被告知其房屋所在的整栋建筑为危房,要求搬离。2017年11月23日,某区政府便组织相关部门以D级危房,需要应急排险拆除为理由进行强制拆除。房屋被强制拆除后,杨先生等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傅增强律师、张爱慧律师、胡海珠律师来代理其拆迁维权的案件。
京平律师介入后,核实了强拆这一行为的前因后果,认为某区政府强拆杨先生等人的房屋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针对某区政府辩称涉案房屋为D级危房需应急排险拆除,其拆除行为不符合《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内容。故京平律师立即指导委托人杨先生等人将某区政府作为被告诉至中级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某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如下判决:
确认被告某区政府于2017年11月23日强制拆除原告杨先生等人位于遵义市某区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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