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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咬伤执勤交警 妨害公务罪被处拘役
发布日期:2018-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彭利兵)  路遇交警执勤检查,为逃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还袭击交警。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8日上午,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某大队交警周某等人着警服在一路口执勤,依法检查过往机动车辆。8时许,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该路口,因车辆未年检及保险均过期即变道打算逃避检查。交警周某示意杨某停车熄火接受检查,杨某却加大油门想驾车逃跑,交警周某抓住其摩托车把手及刹车再次要求杨某下车接受检查,杨某仍予拒绝并继续加大油门,双方纠扯导致摩托车侧翻。杨某见状大骂并向周某脸部打了一拳。后在其他交警赶到将其制服后,杨某趁其不备朝周某左臂咬了一口。经鉴定,周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杨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予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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