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意外总是不经意间发生,上下班的路上,如果员工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就此这类的问题,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员工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如该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的工伤待遇则由该职工的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一,在职场中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 员工因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这可以算为工伤,但是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的,并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不仅不能带薪休假,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比如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后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是员工之间因为个人矛盾激化打架斗殴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第二,违反交通法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的过程当中,员工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最后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违反交通法规的责任全部在员工个人,所以用人单位不用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说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开车打电话的,或者是上下班的途中开车闯红灯的,这些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都不能算成工伤。 第三,突发疾病抢救无效48小时后死亡的。 劳动者在劳动作业的过程当中,因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以后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48小时计时的标准为,劳动者被送到医疗机构后,以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的时间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在48小时之内算作工伤,超过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