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控股 (600112)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索赔诉讼可以立案
一、 索赔依据
2018年10月17日,天成控股 (60011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确认天成控股
(600112)
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
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 2017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 2016 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 实际情況严重不符,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
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
2018年11月23日,天成控股 (600112)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股民可以正式立案。
凡是在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天成控股 (600112)且在2017年4月25日之后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天成控股 (600112)索赔。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我们
二、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