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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一男子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获刑三年
发布日期:2018-11-21    作者:冯永骅律师
宿州一男子为赌博网站提供结算服务获刑三年
中国法院网讯 (苏海波)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一男子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非法获利十九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某,男,1989年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宿州市埇桥区。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自2017年8月初至案发,在其租住的宿州市埇桥区某小区设立工作点,担任“373game”网络赌博游戏平台银商代理,并雇用陶某、许某二人为工作人员。利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通过上下分的方式为网络参赌人员提供游戏分数及相应的资金兑换,从中挣取5%的差价,涉案赌资人民币3860020元,获利19300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涉及赌资3860020元,非法获利19300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追缴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930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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