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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挪用公司资金赌博获刑三年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8-1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欧阳嘉慧)  江西省萍乡一男子柳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其公司财产一百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挪用资金案件,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柳某利用其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在与浏阳市某纸箱厂、浏阳市某彩印厂、醴陵市某加工厂等多家厂商对接联系业务过程中,采取截留货款和冒领货物私自变卖等方法,挪用其公司资金共计一百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案发后,柳某以其留存的公司保险金及工资共计十万余元归还公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柳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其公司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部分退赔,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对柳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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