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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证券公司在金融科技驱动下反洗钱问题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8-11-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反洗钱论文第五篇   题目:分析证券公司在金融科技驱动下反洗钱问题及建议   摘要:互联网时代, 金融科技的发展备受瞩目。金融科技一方面带来了传统证券业的变革, 也同时带来新的监管问题。本文分析证券公司在金融科技驱动下反洗钱问题, 并提出对证券业反洗钱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科技; 反洗钱; 证券公司; 反洗钱   近年来, 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的发展速度十分迅速, 各类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监管机构、学术机构等主体, 都积极参与到这一全球发展的大趋势下。从数据上来看, 伴随着金融科技公司的上市潮流, 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 (GFI) 屡创新高。   互联网时代, 金融科技一方面促进了传统证券行业的转型和变革, 同时也带来监管中的新问题。金融科技驱使下的证券业反洗钱新问题的出现, 需要更加强调跨界统一监管等更加缜密的监管框架, 以及采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进行防范。面对反洗钱工作, 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努力。   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证券行业的变革   金融科技就是由金融和科技两个独立的词语合成的综合词语。根据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给出定义, 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 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流程或产品。可以说, 金融科技的出现和急速发展, 对于传统金融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严峻的挑战, 并将会对未来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巨大影响。金融科技的内容涵盖广泛, 巴塞尔银监会按照金融科技的应用场景, 归集为支付结算、存贷款与资本筹集、投资管理和市场设施等四类。   同时, 金融科技越来越渗透到证券行业之中。在互联网时代大背景下, 传统证券行业的变革将不可避免。传统证券公司面临着在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上的诸多挑战。比如传统金融机构以业务供给为导向, 而互联网带来的金融创新强调的是用户体验。在客户资源基础上, 互联网金融技术显示了强大的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优势。通过新技术的应用, 传统证券公司可以提供更多标准化的产品, 并且利用互联网可以带来规模迅速增加、交易成本迅速下降的新经济优势。这些新技术在金融证券领域中的越来越深入的应用, 并将对传统的证券经纪、理财和产品销售业务等都带来了直接的变革。   二、互联网带来的证券业反洗钱监管问题分析   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 先进科技技术在金融中的应用, 一方面, 带来了传统业务模式的变革和创新, 另一方面, 也为金融犯罪提供了新的场景和各种技术手段。金融罪犯分子利用互联网络, 开拓增加了传统洗钱的途径。IT互联网技术, 同时造成了不法分子想方设法将毒品、涉黑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的非法所得,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掩饰和洗白。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 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全球GDP总和的2%-5%, 大约在1.5万亿至3万亿美元之间。显而易见, 加强反洗钱工作和防范金融犯罪, 成为当前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证券行业反洗钱一般问题包括:利用权力关系获取内幕交易进而洗钱, 通过巨额资金操纵市场股价进行获利洗钱, 通过买卖证券进行洗钱, 利用单客户多银行存管方式转移非法资金, 利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洗钱, 以撤销指定和转托管的方式掩盖真实交易目的。还包括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欺诈上市、股票代持过程中形成的利益输送, 以及股票配售环节中隐藏的洗钱风险。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增加了证券行业反洗钱的问题。   (一) 目前许多证券公司积极探索非现场开户、搭建网上平台、推出移动终端产品, 增加了客户身份识别的难度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也是证券公司发现和预防洗钱活动的最为直接有效的措施。互联网时代下, 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的运用, 使客户多数情况下不面对面进行开户、现场下单交易, 以及柜台出入金等动作。这样就增加了客户身份识别的难度, 并限制了传统的核对、登记和留痕等反洗钱措施的运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 容易使不法分子匿名、隐瞒真实身份进行违法证券交易等活动。   (二) 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 增加了反洗钱资金的监控的难度   网络证券交易的主要特征就是无法面对面, 这样根本无法对每笔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进行现场核实。因此, 就会对不法分子隐匿、掩饰违法犯罪所得, 借助平台清洗黑钱提供了便利, 从而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另外, 在网络环境下, 资金的支付和结转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可能会造成几乎匿名的方式下即时转账, 可以在瞬间实现非法所得的转移。再者, 证券公司与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直接的合作并没有完全统一。在现行法律框架下, 各种金融机构, 尤其是金融科技带来的类金融平台, 并没有完全履行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的法律责任, 也会造成证券公司反洗钱活动受到影响。   (三) 现有证券公司反洗钱人员结构和内部制度落后于金融科技的发展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需要相应素质的岗位人员设置、适应证券交易环节和系统架构的组织结构。从现实情况来看, 大部分证券公司在这两个方面并没有完全匹配。金融科技在证券公司的深度应用, 而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并不具备过硬的IT技术知识, 对互联网技术了解不够, 不用说前期的信息技术, 比如区块链技术的了解了。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上, 大多证券公司并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基础上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   三、金融科技驱动下的证券业反洗钱问题监管建议   互联网时代, 科学技术的发展, 尤其是IT技术的应用, 带来了新的洗钱风险。证券行业为了适应互联网科技的发展, 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 产生诸多比如信息碎片化、服务器全球联网、网络技术的安全漏洞等。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必须加快立法进程, 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工具等方面, 全面推进落实新时代我国的反洗钱工作。   (一) 加快专门对互联网特征的反洗钱等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   直至2006年, 我们才制定颁布了专门的《反洗钱法》。《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 对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 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大的意义。但是, 《反洗钱法》并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洗钱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特定的法律要求, 也没有提出针对金融科技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相关规定。随着金融科技的广泛和深入应用, 有必要制定互联网时代有针对性的单行法律, 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准入标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可疑交易报告责任等问题, 从制度上进行监管约束。同时, 证券行业的反洗钱工作, 必须建立统一的监管合作机制, 由央行负责协调, 网络主管部门、工商、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统一行动, 相互配合, 对反洗钱活动实施全方位、全链条不留死角的监管。另外, 可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制定针对互联网时代特殊的证券业反洗钱监管规则, 协助监管部门进行自律管理, 切实防范洗钱等各类风险。   (二) 完善金融科技形式下证券业内部控制制度, 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   互联网时代的证券行业必须要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核实网络客户信息, 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准确。客户进行网络证券开户的情况下, 必须采用实时在线验证等多种技术手段, 以保证客户信息当地真实性。针对特殊客户, 在必要的情况下, 可以采用实地回访查看等手段, 以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真实可靠。证券公司应该在内部控制制度上, 防止无法验证信息准确性的客户开户交易。互联网时代, 金融科技已经逐步渗透到证券行业的方方面面。证券公司应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设置专门针对互联网带来的客户识别等反洗钱问题的内部控制机构, 并且制定实施相应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三) 强化证券公司IT系统建设, 深度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测分析技术   互联网时代, 犯罪分子的洗钱手段日益隐蔽化、科技化、高端化。但是相对来说, 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数据提取、数据甄别和数据追踪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在国家层面, 需要投入大量高端智力和科技建设的物力, 提高互联网洗钱活动的监测技术。对于证券公司来说, 需要证券行业的特征, 加强对自身信息系统的建设。证券公司反洗钱信息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部分。硬件系统主要是用于大数据存储的存储设备、承载大数据运算的服务器, 以及各种网络连接和解析设备、视频语音设备等。反洗钱软件系统方面同样十分重要, 这方面包括针对客户信息的识别对比系统、高频交易的监测分析系统、各种网络接口数据的监测系统、以及网络安全系统等。大数据智能监测分析技术, 在证券行业反洗钱运用中, 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证券公司应该深度应用大数据分析等智能化技术, 在反洗钱监测中获得更大的成效。   (四) 跨区域多变双边合作, 加强反洗钱信息互通和协助   反洗钱工作绝对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在反洗钱工作中, 应该加强国家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 在全球范围内, 跨区域跨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和联合行动。比如遵循国际组织颁布的《打击洗钱和恐怖、扩散融资国际标准》, 大大促进了我国的反洗钱水平的提升。而积极申请加入埃格蒙特集团, 加强了境内外反洗钱情报的互通交流。在证券资本活动日益全球化的潮流中, 证券公司应该在国际反洗钱大合作背景下, 积极利用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协定, 提升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效率效果。   参考文献   [1]严立新.中国反洗钱战略 (2013~2018) 的升级转型及其实施机制的建立.管理世界, 2013 (09) .   [2]陶士贵, 姜薇.中资银行“走出去”应对反洗钱制裁的思考--基于农行纽约分行被美国反洗钱制裁事件.财会月刊, 2018 (2) .   [3]朱晓凤, 石锦惠.跨境汇款反洗钱风险分析及对策[M].河北金融, 2018 (2) .   [4]王宝运.金融机构反洗钱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 (3) .   [5]李长卿.丹麦反洗钱工作经验、问题及对我国的启示--FATF互评估视角.武汉金融, 2018 (03) .   [6]刘强安.信息时代会计信息系统的构建.四川会计, 2003 (2) .   [7]刘强安.试论会计信息的双重作用.财会月刊, 2005 (4) .   [8]刘强安.美国不动产税制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经验与借鉴.管理现代化, 2013 (8) .   [9]曲晓辉, 卢煜, 张瑞丽.商誉减值的价值相关性--基于中国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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