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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到法院应诉有什么后果?
发布日期:2018-10-24    作者:110网律师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人越来越多,但不乏对专业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人,在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不积极应诉。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在本文中整理出了被告不积极应诉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司法实践中,有些民事纠纷案件被告必须到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杨志峥律师提示,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为了避免判决结果对自己造成不利影响,通常都会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积极准备应诉。因为在我国,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应诉的情况,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司法实践中,不只存在被告不应诉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的情形。原告在经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按照撤诉处理,但是被告提出反诉的,法院同样会按照缺席判决处理。
法院作出的缺席判决,与当事人未缺席时作出的判决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律按照法定程序会对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送达判决书。很多情况由于缺席判决方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收到判决书,会公告送达。司法实践中,一般通过在法院张贴公告、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等方式公告送达。因此,建议无论是选择通过起诉解决纠纷的原告,还是受到应诉通知书的被告,都应该认真对待,以免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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