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籍未成年女犯罪嫌疑人,姓周,伙同男朋友(主犯)等共计20多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在网络上实施诈骗。被潍坊市高新区公安局抓获归案,并经潍坊市潍城区法院未成年人法庭审理,最终仅仅判决2年有期徒刑。
此案公安阶段侦查认定的数额是90多万,后经检察院认定为32万元。即使是按照这个标准来量刑,也得判5年左右(5万元以上即可判3年以上;如果按照公安认定的数额来判,50万以上即可判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经过我的辩护,该案最终认定其为从犯,且属于未成年,具有初犯等情节,最终仅仅判决2年,实际判决后还有4个月就出狱了。
这也是类似案件中对于诈骗罪判决最轻的一个。
主审法官在“法官寄语”中引用的“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即我在开庭时提出的。
最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值得社会关注关切的趋势,犯罪率成高升之势。我这几天又接手一个未成年人抢劫罪的案件,经过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后,该案已改为招摇撞骗罪,并且检察院不予批捕。前几年还有一个未成年强奸的案件,我代理的是受害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企,肯定是社会运转机制已出现问题。
现在诈骗罪中,网络诈骗的已占相当大比例。我代理的诈骗罪案件中,有金额高达上千万的,也有上百万的,还有十几万的。最终判决结果都相当轻(不在此一一举例,可查看寒亭区法院诈骗及奎文区法院诈骗案例,典型案例中均有提及我辩护的案例)。
期望这样的案件越来越少,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再为自己的亲属担心。被告人从轻处罚出狱后也要汲取深刻教训,做一个正直的本份的人,依靠自己的双手劳动来获取报酬。这样才踏实,家人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