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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要点
发布日期:2018-07-24    作者:孙赵元律师
        一般的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故赠与人可以行使绝对撤销权和相对撤销权,前者是在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前有绝对撤销权,后者是所有权转以后符合法定要件,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或直系亲属的,可以申请法院行使相对撤销权。       老人在去世之前写证明,赠与房产给老二,但未经其老伴同意。老人去世以后,老二叫老娘在自己的承诺书上签字,答应房子归他以后给老人一间房子养老。房子要拆迁,产权问题不得不面对,起诉老娘,其它兄弟姐妹列为第三人,要求确定房产所有权。    本律师认为这属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老娘在老二起诉以后撤回了自己的签字或追认。而老头一人并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在老头去世之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去世那一刻则成为老娘一半,另一半变成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赠与合同没有违约责任,不能强制履行,不具有可诉性,法院应驳回老二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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