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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1    作者:齐程军律师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将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并明确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并于5月28日起正式执行。
1、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2、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3、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4、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5、一级交易商应当根据自身合约设计要求及标的范围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个股期权报价机制,不得利用交易优势地位等进行不正当竞争。6、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二级交易商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规模、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7、二级交易商发生不符合备案条件、吸收合并其他证券公司等情形时,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协会报告,接受持续管理。协会对二级交易商执业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8、协会对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交易标的、对冲标的实行自律管理。交易商可以开展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个股、股票指数、大宗商品等资产为合约标的的场外期权业务。9、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由协会定期评估、调整并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交易商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股票指数标的的范围不得超出协会公布的当期名单。10、中证报价应加强业务情况的监测监控,监测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场外期权标的、交易定价、交易集中度、变动趋势、对手方分布、履约情况变动等重点环节,及时向协会、中国证监会报告异常情况和重大事项。交易商分层,证券公司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动态调整交易标的,短期场外期权规模或将收缩;明确投资者参与三大门槛;不设过渡期,5月28日起正式执行;严监管出手,明确三大违规事项。(转自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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