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违法乱纪的“狐狸尾巴”,这样就可以抓住!
我们只是一介草民
没有打“老虎”的权利
也没有拍“苍蝇”的资格
仅有的就是抓“狐狸尾巴”的机会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会在无形中留下很多把柄,而我们正是通过这些“狐狸尾巴”一步步掌握拆迁中的违法点,通过这些违法点从而提高我们的谈判筹码,最终拿到合理的补偿款。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狐狸会露出“哪些尾巴”。
一、 村委会组织的拆迁?
村委会是什么?代表谁的利益?有权组织征地吗?为什么现在的征收拆迁过程中总是会有村委会的身影?
村委会不是政府部门而是自治组织,应该处处体现村民意愿,代表村民利益,接受村民监督。但是实践中却变了味,不仅代表不了民众的声音反而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处处与民作对:私下变卖土地;在补偿安置不到位的情况下挨家挨户上门威逼利诱让村民搬迁;组织拆迁公司的人员强拆村民房屋;有的甚至私自截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如此种种都让我们气愤至极却又无可奈何,难道对这些行为真的无可奈何吗?
京平律师教您几招从容应对。
1、村委会是自治组织,无权组织征地,更无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和你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如果你发现村委会要和你签协议一定要慎重了。因为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并实施。轻信村委会的承诺你可能会得不偿失哦。
2、今年3月1日起《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实施,国土部严查违法用地者,相关人员互相踢皮球将被处分,解决举报无人理、证据不足不立案、违法状态难消除的执法困境。村委会违法用地、卖地的情形渐渐得到遏制。
二、 村霸、黑恶势力无处不在?
征收的过程中总也少不了村霸和黑恶势力的身影。他们的参与是拆迁中的一颗令人恨之入骨的毒瘤,在利益的驱使下,所到之处,人人咬牙切齿、深恶痛绝。你会不时地发现自家的玻璃突然被人砸了,路被人毁了,电被切断了,外出随时都有人跟踪,莫名其妙被打了等等。
村霸、涉黑势力按理说应该潜伏在“暗处”,为何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呢?其中原因细思极恐。近日,国家连发两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势必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查工作内容,号召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并予以奖励,可见国家扫黑除恶之决心。
三、 打110不管用?
遇到危险打电话报警这是常识,但是经常有当事人这样说:“打电话报警没用,公安不管的”。
未必,京平律师给您支几招。
1、公安部出台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予以应对。首次明确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行政案件受理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理审查期限不超过3日。这样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慢作为”“互相推诿”应该迎刃而解了吧。
2、向上级机关复议。如果报警还是不作为,你可以针对这种不作为去复议,促使上级机关督促其履行职责。
3、控告。严重的不作为可能涉及渎职类犯罪,你可以通过检察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公安参与拆迁?
在咨询的过程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这样说:“拆迁方和公安来拆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公安部党委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随意动用警力参与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明确今年1月1日起武警部队不再列国务院序列,也就意味着武警部队将退出“强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