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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合同义务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8-04-10    作者:戴允丝律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不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
广州合同律师提供醒您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有下列情况,在效果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认定:第一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一方不论是否是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为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论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第二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如果一方不论是否是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第三种是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了,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第四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而且为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而不论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应负的义务;第五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但不为对方所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第六种是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双方当事人也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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