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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借贷纠纷实际属于婚外赠予,法院能直接判决返还吗?
发布日期:2018-03-06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不能。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成立,再审程序查证系婚外赠与的,亦不得超出原告原主张的法律关系进行判决。
案情简介:2013年,朱某以民间借贷案由诉请曾某返还100万元,曾某承认收到该款,但认为系解除婚外同居关系的补偿。二审以公序良俗为由判决曾某返还。2015年,曾某申请再审。
 
再审法院认为:①双方对曾某收到朱某转款事实无异议,朱某主张出借款项给曾某但未完成其举证责任,故对朱某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应不予认定。②案由的意义在于界定案件指向的法律关系,亦决定了案件审查范围,本案应在朱某主张的民间借贷关系范围内审查,故判决驳回朱某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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