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遗失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发布日期:2017-09-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申请遗失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办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窗口: 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1号楼“双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62695566
联系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1号楼“双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一)提交遗失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份(不得手工填写),可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www.cdht.gov.cn/cdht/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申请遗失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审批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
(二)提交在《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中,任选一种报纸登载遗失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2份;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2004年4月1日)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 予以受理的,当场完成遗失补办审批,并印发按原核准事项补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